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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如今在圈里浸了这几年,一样是白裙子,穿出来的味儿却不一样了——腰线掐得刚好,脖子上那条细细的锁骨链从领口滑出来,晃一晃,恰到好处的亮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推开包厢门的时候,脸上已经挂好了笑。

        程天朗坐在里头,正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没急着坐下,站在门口,等对方先抬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她不过是砵兰街的一个陪酒女,那时候他多风光,和义联的双花红棍,出门前呼后拥,后面跟一串小弟,个个嘴上都挂着“朗哥”。多少女人往他身上扑,夜总会的小姐、看场的太妹、甚至哪个堂口大佬的情妇——他从来不当回事,过手就忘,连名字都不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那时候就留了心。

        甘姐让她去陪他之前,她已经远远看过他好几回。她发现这人有个嗜好——跟在身边时间最长、出现次数最多的,永远是清清白白的学生妹。他像对穿校服的女孩子格外上心,特别是从庙街走出来的,哪怕只是路过,他都会下意识停一步,多看一眼。要是有胆大的上前搭话,他甚至还会下意识站直了身子,理一下衣领才开口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站在街对面看过他一次那样跟人说话,只是校服裙摆被风吹起来一角,他都会脱下自己的外衣给人套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嘛,她懂。再凶再狠的,骨子里都惦记着干净东西。干净的、没被碰过的、像一张白纸一样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那天晚上,她故意穿了一身校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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